查看: 385|回复: 0

[网赚资讯] 大揭秘!创投圈里的行贿受贿潜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1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美国,根据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2016年报告显示,投资者普遍认为投资经理的道德标准比业绩更为重要。同样,企业对于自身投资道德自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7年的三八节,对于AA君来说,这是他从业20年以来最难忘的一天。

  前天晚上12点,他接到了合伙人电话,他一直听说的回扣的事情也发生在了他们公司,而且是以前的合伙人遗留下来的问题,需要他帮忙处理。

  AA君惊呆了,作为创始合伙人,他们公司一向对此要求严格,不知道那个前合伙人是如何通过层层监管进而发生的,但是,他必须马上处理,对投资经理及以前的合伙人追究责任,否则辜负了LP的信任。

  这是一个近期发生的真实的事情,由此,创投圈的潜规则也被掀开了水面,对此,为了完成GPLP君创立GPLP的初衷与梦想,GPLP君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投资经理拿回扣的潜规则。

  投资经理是因为收入太少才拿回扣?

  投资经理整天与钱打交道,诱惑自然不少,回扣就是其中之一,换句话说,投资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内心的贪婪。

  那么,投资经理是否应该拿回扣?拿回扣是因为收入太少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对于其他行业,比如说采购或者销售,如果说少量或者表示感谢,通常拿回扣的事情被行业或者公司老板所默认。

  但是,对于投资行业,投资经理的这种行为则要归属于道德行为,因为回到投资的本身,投资经理拿了公司工资,其投资工资应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完成本职工作,比如哪个行业值得投资,哪个项目符合投资标准,然后经过投委会的讨论才决定的一个行为,并不是其个人行为,如果说投资经理拿了回扣,则会将本不值得投资的项目有可能包装投资,损害LP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公司的投资业绩。

  但是,换一个角度,投资是高度依赖人的行业,投资经理为公司创造了巨大价值,比如说挖掘了某个项目为公司创造了巨大价值,而且投资经理付出了体力加脑力的劳动,辛苦自不必说,但是工资少的可怜,他们又无法享受到投资该项目带来的最大的红利Carry,而且公司收益率多少又与他们无缘,作为一个打工仔,他们也得生活,因此,有一些人就铤而走险,选择了拿回扣这种方式。

  这里,GPLP君穿插一句,据GPLP君调查显示,就VC行业来说,投资经理的行业平均工资为1-5万,人民币基金的投资经理,大概收入为月1-3万人民币(含年终bonus),美元基金的投资经理,大概收入为月3-5万人民币,比如GPLP君就曾接触过几个特殊的,他们的工资在万以内。而通常而言,VC是“人少钱多”的机构。国内VC单个基金常规规模在2-8亿美金之间。如果以2亿美金规模计,每年零花钱(管理费)大约有500万美元,分给10人左右团队,当然很爽。不过这中间的大部分,会被管理合伙人或者创始合伙人拿走,投资经理们还是很苦逼,发点工资奖金就完事,根本享受不到Carry。

  当然,这点工资相比较其他人而言已经很高了,所以很多人都是七大姑八大姨的托人进入VC机构,收入较高也是一个客观现实,更何况还体面。但是在贪恋的欲望下,更多的人另辟蹊径,于是回扣便开始成为一夜暴富的手段。

  行业潜规则:由PE第一案陈水清看其职业行为or行贿受贿?

  因为行业潜规则而被立案调查的并不鲜见。

  其中,PE行业第一案发生在2011年。

  2011年12月27日,时任复星创投总裁陈水清一从长沙飞往上海的航班落地后,其刚下飞机就被公安机关带走并刑事拘留。

  作为中国首起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内的商业贿赂案件,该案立即成了上海市公安局“破案会战”的典型。

  专案组调查材料显示,陈水清掌管复星创投前后,主导复星医药以及复星创投投资了11家公司,在为复星医药以及复星创投服务期间,陈水清通过“影子公司”低价、甚至免费获取大量股权。在一次次如影随形的跟投过程中,陈水清的交易曝光。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如果这是投资圈首个因受贿行贿获刑的案例,那么,这个行业其实并不少见,这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据GPLP君调查显示,在某些机构这种风潮非常明显,不分美元基金与人民币基金,当然相对而言,美元基金比例偏少,同时,对于关于投资经理的投资回扣还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探讨,被动接受是一回事,主动索要则是另外一回事,甚至据GPLP君听到的消息,有些投资经理甚至合伙人公然索要30%的回扣,而且属于知名人士,这令人震惊,难道这不属于赤裸裸的抢夺他人财产?

  当然在创投圈还有一种利益输送形式——“融资顾问费”,作为一种隐蔽的形式,该行为很难调查。例如某PE基金拟向一家企业投资5000万,在投资之前创业者与PE机构的投资经理便达成协议,融资成功后分给投资经理4%的项目佣金,而在实际操作中,投资经理只需找一家自己亲属或朋友开的融资顾问公司,与被投企业签订相关融资顾问协议,就可将这样一笔灰色收入“合法化”。

  据此,业内人士称,这一现象在中资、外资PE机构中并不少见,融资顾问费从1%-5%不等,对于这种行为的调查及判断,GPLP君希望抛砖引玉,大家见仁见智。

  由行业潜规则上升到了行贿受贿,由情理可原发展到刑事责任,这对于投资经理及整个机构,甚至整个行业则影响深远,因此,GPLP多说两句,财富属于岁月的积累,成功毕竟属于少数,千万不要铤而走险,否则“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1489544255519.jpg

  VC投资经理的自我修养

  作为创投的底层,投资经理的日子同样不好过,休假的休假,裁员的裁员,创业猪死了不少,自然殃及池鱼。

  那么,在此情况下,投资经理该怎么办?

  “水至清则无鱼”

  客观来说,作为高度依赖人的行业,投资经理为了改善生活,且这个行为发生在投资之后,纯粹是项目为了感谢,理论上可以探讨,毕竟投资合伙人不能事毕亲为,百分百杜绝回扣,否则干脆抹掉投资经理的存在好了,但是实际情况则是投资经理是投资公司的根基,在必须使用但投资以后的行为又没办法监控的前提下,合伙人该怎么办?

  在美国,根据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2016年报告显示,投资者普遍认为投资经理的道德标准比业绩更为重要。同样,企业对于自身投资道德自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包括世界最大的债券基金管理公司黑石集团在内的1000多家金融公司,都采用了CFA协会所制定的资产管理职业行为条例,规范自身资产管理行为,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者的财富和权益。

  关于投资,很多投资大师也曾表示,投资不仅仅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如何将技术升级到艺术,对于投资经理来讲,这要看投资经理的自我修养了——投资行业竞争激烈程度,要想在大江东去浪淘尽之后,成一代千古风流人物,则必须恪守一定的道德准则,有所为有所不为。

  职业环境特殊,一名投资经理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如何守住自己的原则,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对于投资经理来说是一项挑战,对于人性同样也是一个考验。在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如何平衡?

  坚守底线并不容易,必须具备一个强大的内心。

  而对于合伙人来讲,信任才是合作的核心,因此,投资圈的朋友们,可要看清看守自己真正的初心,毕竟投资就是投人。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372556960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青年创客,值得信赖!
青年创客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青年创客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青年创客

GMT+8, 2024-11-13 15:28 , Processed in 0.107757 second(s), 3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