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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上班期间浏览了招聘网站,不想恰被领导撞个正着,并误认为该员工要跳槽,于是拿出临时拼凑的规章制度,以此为由将该员工开除。被开除员工心中很委屈,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求助。
罗素洋在南京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了两年多的时间。罗素洋说,自己工作这么多年,从未请过假,也从来没有迟到过。据罗素洋介绍,由于外贸人才的流动性比较强,就在今年5月份,连续有两名同事提出了辞职,老板对此很恼火。6月3日早上,罗素洋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某外贸公司的招聘网页。巧合的是,此时老板恰好走到了他身后,发现了眼前的一幕。老板于是认定,罗素洋也准备跳槽了。
据罗素洋说,老板当时就火冒三丈,认为罗素洋的行为对公司而言是落井下石。“当时我就向老板解释说自己只是随便上上网,并没有跳槽的意思。”罗素洋说,没想到老板却认为其是在挑战他的权威,当即表示要辞退他。“我的合同还有一年多才到期,我也没有违规,单位是无权开除我的。”罗素洋当时以为老板说的是气话。可让罗素洋意外的是,第二天老板竟然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堆规章制度,声称罗素洋擅自在上班期间上网,违反了规章,理应解除劳动关系。“这些规章从我进单位以来就没见过,显然是单位临时拼凑的。”罗素洋告诉记者。
无奈之下,日前罗素洋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求助。对此,南京晨报法援律师、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曹小寅律师认为,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单位辞退罗素洋,应当就辞退罗素洋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举证,否则应认为该规章制度不具备法律效力。(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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