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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 “网络水军”被公关公司看重 新手忙一天赚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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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近日公开对“网络水军”表示关注、认为“确实需要治理”之后,“网络水军”现象为多家媒体报道,甚至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网络水军”的负面影响究竟有多大?“网络水军”的存在,是否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网络水军”的生存状况究竟如何?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水军”新手 忙活一天一块多

  记者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水军QQ群”,马上就搜到了大量的QQ群号。记者尝试申请加入十几个群,大部分都显示成员已满。不过,有发布者表示,“自从媒体曝光了‘网络水军’问题之后,群名称全部都改掉了,不太好找”。

  在记者加入的QQ群中,群主对申请入群的人并没有特殊要求。一位成员告诉记者,水军群一般分为新手群和非新手群,新手群中大多是刚刚加入的,大家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在群里随时发问,管理员会详细说明任务要求、上交报表要求以及如何将酬劳打到账户。

  在一个非新手群里,记者看到成员的群内昵称显示出明确的分工,有“营销”、“写手”、“公关”、“客户”、“推广”、“执行”等身份,还有人专门负责删帖。这里同时聚集了众多网站、公司公关部门以及公关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形成了一个圈子。

  “网络水军”工作的范围非常广,有的顶帖,有的做投票,有的专做评价,也有的专门加QQ群。管理员发布任务,一般是针对在不同网站和论坛上的同一篇帖子,对于回帖的内容有明确要求,如字数要达到规定字数以上,发布者的注册名称要真实化、内容不能复制等。最后考察工作量时,管理员会要求“水军”成员做Excel表格,对于表格名称也有明确的规范。

  大部分的回帖都要发在论坛以及网站上,首先要注册账号,才能发帖,由于有大量的“水军”人员承接同一项发帖任务,操作不熟练的水军新手,发帖很容易被挤出有效范围。“管理员会设定有效楼层(即跟帖数量),超出限定范围的都不计入工作量,也就是白做了。”一个水军新手告诉记者,他虽然加入十几个水军QQ群,但忙活了一天,一共才赚了一块多钱。

  “网络水军”最被公关公司看重

  公关界资深人士鲁洪暠告诉记者,“网络水军”早在2005年左右就有了雏形,“就是已经有一部分人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了,也有人愿意提供报酬,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行业。而在这之前,还没有形成有人掏钱,有人做事的链条”。

  最初,非商业目的的事情做得较多,比如炒作贾君鹏、芙蓉姐姐等,都是单一炒作一个网络事件,多是以带动网站的流量为目的。而如今的“网络水军”炒作则多以商业利益为目标,大多是推广产品或品牌,或是某项专门服务。

  网络公关专家陈墨认为,“网络水军”在一定程度被妖魔化了,互联网时代,企业必须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网络是一种有效的宣传途径,因此使用“网络水军”是一种客观需求。

  由于“网络水军”越来越活跃,公关公司也逐渐注意到其在商业宣传和炒作中的作用。记者从拿到的一份某电脑公司的宣传计划中发现,利用微博传播被放在了计划的首要位置,公关公司甚至已经设计好了增加多少微博“粉丝”,每天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军”来微博中发言,如果出现无端谩骂等情况,可以联系微博运营方删除留言,甚至可以请求运营商屏蔽用户或IP段。

  一位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在北京某公关公司工作的男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这种监控方式在公关界已经非常普遍,而且公关界人士也非常重视“网络水军”的作用。他也加入了水军QQ群,有问题会随时联系群管理员。他还给记者展示了某国际知名饮料品牌的宣传推广方案。在这份方案中,网络曝光被认为是该品牌一旦遇到公关危机时的最大危害。方案中写道,“消费者遭遇产品缺陷或企业服务问题,并在双方沟通中得不到公正对待,就会利用所有渠道(尤其是网络)讨伐相关企业”,而危机公关的目标就是“及时监测,减少网络负面声量”。公关公司除了会托关系删除相关负面消息外,还要利用网络水军进行回击,并转移话题。

  “网络水军”如何监管众说纷纭

  “我觉得这个行业需要规范,从企业到公关公司到监督机制都要形成一定规范性,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做虚假的宣传。比如一个药品,你夸大了它的功效和药力,这就是虚假的,就要坚决取缔。但是如果是为了诠释一辆汽车的驾驶感受,由于每个人的驾驶技术不一样,可能观察不到汽车的某个优点,通过‘网络水军’夸这辆汽车的优点,这本身并没有错误。”鲁洪暠认为,政府部门要完全取缔“网络水军”是不可能的,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量。而且网友也有权上网发表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区分谁是“网络水军”并不容易。如果简单从事,会不会在某种程度上侵犯公民在网上的言论自由呢?

  陈墨告诉记者说,他曾经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聊过“网络水军”的监管问题,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他认为,应该取缔那些虚假的、低俗的炒作,但也要防止扩大化,政府应该立法规范,“广告的形式大家都烦,在路口发放的房地产广告,你不愿意看可以不看,但你不能因为烦就上去殴打发广告的人。政府不能惩治发送广告的,而应该追究雇佣他们的人或公司。‘网络水军’也一样。”陈墨表示,只要不违法,不侮辱诽谤他人,“网络水军”也是企业宣传的一种有效途径。

  对于网络公关公司管理的难点,陈墨认为是因为从事网络公关的不仅只有网络公关公司,也有打着营销公司、广告公司的幌子从事网络公关的。“对所有的从事网络公关业务的公司,都应该登记在册。要搞清楚有多少‘水军’,首先要搞清楚有多少人从事网络公关。在这一基础上,对于网络公关公司从事的项目,可以像现在对广告的管理一样操作,采用登记备案制。这样,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和不合规范的项目就能得到控制。”

  针对有人期望政府用法律来规范网络水军的提议,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导匡文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网络水军”现象是新出现的事物,规范起来比较困难,至于明显的违法的,危害社会的事件,本身就有法律来规范。而对于像捧红一些人的炒作,则只能从道德方面来谴责,很难用法律来衡量。匡文波说,在国外也有很多网络公关公司,也没有成文的法律规范,“对于新生事物,我们也没有必要过早规范它,因为变化太快。”他同时表示,确实要认识到“网络水军”可能造成的危害,“比如三鹿奶粉事件,最初厂家也想通过网络公关公司来解决问题,如果厂家成功了,肯定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匡教授认为,如果是受害一方在名誉和利益上有损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按照中国法律,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太低,而国外法律体系中对精神损害赔偿额度是非常巨大的。当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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